广州保障房受益面将扩大 公租房分配使用将立法
为了解决不同阶层的住房需求,广州市出台了几种房型:廉租房、经适房、公租房、限价房和商品房。这当中,公租房分配和使用尚未实施,也是广州唯一没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一种房型。周强举例道,现在的确存在很多“夹心层”,廉租房超标,经适房又买不起。“对于这部分人群,希望能通过公租房来解决。公租房的覆盖面将是最广的,可以实现中等偏低收入人群的全覆盖。”
公租房租金按什么样的标准制定?现有廉租房租金制定是否合理?全国人大代表、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永忠表示:“发达国家的保障房是按市场价来定价的,廉租房租金是市场价的1/4,公租房租金是市场价的1/2,不是政府部门自己想要定多少钱就多少钱。我们目前的做法是有违市场规律的。这样就会造成收益、维护等一系列后续问题,目前公租房、廉租房产权和管理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上,其实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。谁建谁管理也会出问题。”
对于广州即将出炉的公租房会如何收取租金、受益人群如何划定,以及公租房的建设和使用等等,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周强透露,年底前将出台专门针对公租房的法规条例。
关注保障房热点,代表辩论激烈
PK一:
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该不该搞?
对于目前热议的由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以抑制房价的问题,也引起了广东籍全国人大代表的注意。就这个话题代表们也分为了两派立场。
全国人大代表李妙娟
在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的问题上,我们广东其实是卡死了。我去过内地的几个省,包括北京在内,单位自建房、集资建房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。其实只要是为民为群众,在集资建房上政策可以不要限那么死。比如四川,在汶川地震后又重新启动了单位集资建房,他们采取的方式是每人一套,没有房的先挑,有房的后挑,也很公平,群众也没什么意见。外省都可以做到,广东省却是自己限制了自己,没有用好“先行先试”的优势。
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
集资建房很多地方不允许,但其实也变通在做。比方说单位拿出一块地,找一个小的房地产公司来摘牌,别的开发商出于种种考虑不会去竞争。建好后,再由单位订个内部价也就等于集资建房。但其实这种情况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平。我们现在真正要解决的就是低收入者、贫困户这一块,刚才我说的那种操作方法其实是不好的,这种做法某种意义上既干扰了房地产市场,对低收入者来说,他的住房也没有解决。
PK二:
农村集体用地能不能建保障房?